
是次計劃的對象︰
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 | |
取得專上或大專院校的認可證書、文憑或學位;或具有電訊相關經驗 | |
有意投身資訊及通訊科技行業 |
計劃並沒有要求申請人必須具電訊相關的經驗,有關詳細申請資格可參考第一條問題的答案。
工作經驗(不論全職或兼職)都有助僱主更了解申請人的背景及能力,建議申請人盡可能向僱主提供工作經驗相關證明,如聘用合約、支薪紀錄的銀行存摺或月結單等;如無任何證明文件而有工作經驗者,可考慮經民政事務總署進行宣誓。
未能出席職前簡介會的申請人亦需先登記方可申請計劃內的職位,建議申請人盡量出席大會安排的線上簡介會以了解更多更詳盡的計劃詳情。
此計劃旨在讓有志投身電訊業的申請人,透過一年實際工作接觸及認識電訊業的工作及了解自己是否適合從事相關行業。計劃與別不同之處在於青協社工將協助跟進入職青年的工作情況,並提供就業跟進服務,以助青年在工作上有更穩定的發展,亦更能了解自己的職涯方向。
計劃內的職位空缺申請程序如一般勞工市場上的聘請程序,申請人在申請職位時要填寫職位申請,遞交求職信及履歷表予相關的電訊公司,電訊公司將篩選出合適的申請人安排面試,申請人面試成功後可獲正式聘用為期不多於12個月的合約僱員。
申請的工作職位的數量是沒有限制的,惟建議申請人選擇一些合適自己及具有更多優勢的職位申請。
申請人需要於網上提交申請表、求職信、履歷表及相關工作證明(如有)。
整個聘請過程會由相關的電訊公司人事部負責約見面試,申請人一旦面試成功,會由相關電訊公司自行通知申請人結果並安排入職程序。
基本上,申請人的待遇一定符合勞工法例保障及合符最低工資要求。而薪金及福利視乎工作經驗及每間公司會有所不同。
計劃內所有職位的待遇,都會符合勞工法例僱主對僱員的基本保障。
申請人一旦獲聘成為僱員,按勞工法例,僱主及僱員均需每月為強積金戶口供款。
申請人需主動聯絡香港青年協會負責社工,由青協社工再作安排。
需視乎所屬電訊公司的晉升制度及申請人的工作表現,惟此計劃旨在為年輕人在蓬勃發展的電訊行業,提供工作和培訓機會,擴闊青年的視野,為青年裝備畢生受用的職業發展技能。計劃鼓勵成功的申請人珍惜此學習機會,累積相關的工作經驗。
計劃備有由社工為申請人提供就業服務支援,建議申請人在決定退出計劃時可以先聯絡青協社工再決定是否離職及退出計劃。如最後決定離職及退出計劃,申請人只要按勞工法例及所屬電訊公司的行政程序處理便可。
申請人只要按公司合約規定及勞工法例要求的通知時間下離職,是不需作出賠償的。
如申請人在參與計劃首三個月內終止合約 / 被解僱,可以在計劃內再尋找工作機會。但若工作超過三個月或以上才終止合約 / 被解僱,則不能在計劃內再申請其他工作職位。
計劃內的職位合約均須符合勞工或其他法例的相關要求,與一般職位無異,因此如申請人表現未符合電訊公司要求,公司在符合勞工法例要求下,有足夠通知期下可隨時終止合約。然而,青協於計劃中加入就業支援的服務,申請人於工作期間如遇到任何困難,歡迎申請人向青協社工尋求協助。
參加計劃的僱主必須符合勞工或其他法例的相關要求,計劃鼓勵電訊公司按各職位的要求向申請人提供適切的薪酬待遇,公司亦會提供在職培訓予申請人。
電訊行業極具發展潛力,計劃期望申請人於一年的工作中能取得寶貴的工作經驗,增加在業界內的競爭力;計劃鼓勵參與的電訊公司繼續聘用申請人,但至於能否繼續聘用,則要視乎公司的人力安排、申請人的工作表現等。
此計劃為期一年,讓申請人累積電訊行業的工作經驗,完成合約後沒有約滿酬金的安排。
本計劃並沒有參與證書,申請人可自行向所屬公司申請離職或工作證明。